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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按照市委政法委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体系基本形成,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市检察院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契机,结合天津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制发执法规范性文件30余件,对执法办案环节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和标准,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注重充分发挥检委会的职能作用,对制定出台的重要业务规范性文件,由检委会集体审议把关,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注重发挥检察信息化的助推作用,先后投入5000余万元专项资金,在全系统内建成局域网、检察专线网、互联网信息平台,实现了网络信息发布、讯问实时监控、网上举报受理和自动化办公办案。积极研制案件查询、执法业绩档案等软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内部执法办案管理,实现对办案警区、派驻检察室网上监控和查办职务犯罪讯问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大力推进与公安、法院、监管场所等有关单位的信息平台衔接,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在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上,本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内执法办案监督各项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执法检查,连续四年开展司法调研服务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听取兄弟政法单位的意见,争取监督和支持配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执法办案公开机制,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完善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侦捕诉衔接一体化等机制,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健全管案、管人工作机制,成立案管中心,完善业务考评制度,实现案件管理和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全面推行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以及检务督察、检察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促进了规范廉洁执法。
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还大力加强队伍规范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组织全员学习高检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形式,促使检察干警熟练掌握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天津政法报 高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