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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耿堃读者郭先生在星美影城中山门店办理了一张VIP会员卡,不想该影城今年9月突然停业,他希望影城退还其卡内余额209元,但是影城表示不能退款,只能持此卡到星美天津湾店消费。他不能接受这个方案,只要求退钱。
记者联系了星美中山门店的曹经理。他说中山门店停业是由于所在大厦停止供电,停业当天凌晨5、6点钟才接到通知,因此影城没有时间做任何准备工作,目前还有大量机器设备留在店中。“我们给顾客提供了解决办法,就是到天津湾店观影。这是为顾客着想。两家店距离并不远。”他说。但是郭先生表示之所以购买中山门店的会员卡因为那里离家近,而天津湾店较远,不方便前往,只要求退钱。曹经理称无法退款。“我们的机器都还在中山门店呢,无法办退款。”既然中山门店与天津湾店同属一个集团,为什么不能在天津湾店退呢?“虽然同一个集团,但是各自财务独立,所以没法在天津湾店办理中山门店的退款。”曹经理说。既然财务独立,为什么在中山门店花钱买的卡可以在天津湾店消费呢?对此他的解释是:“顾客持中山门店的卡到天津湾店是换成那里的卡再消费。”可钱是交给了中山门店啊?“是挂账。”他说。退款不可以挂账吗?曹经理表示退款不能如此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星美中山门店已经不能提供观影服务,郭先生要求退款合情合法。曹经理否认中山门店不能提供观影服务,反复强调这只是“暂时的”情况,但记者追问何时能恢复营业时,他无法提供具体时间。记者问:“这个‘暂时’如果变成‘永久’,能不能给郭先生退款?”曹经理表示如果最后定下来中山门店不再营业,可以退款。他坚称让中山门店的会员持卡到天津湾店消费的解决办法是“合理的”,因为“大多数人都接受了”,郭先生的要求是个别的。但在电话采访中,他曾提到:“影城(中山门店)停业我们损失很大,还有这么多这样的投诉。”
记者联系了对星美中山门店有工商行政管理权的河东区工商局大桥道工商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星美中山门店无法提供观影服务,如果购买会员卡的顾客不接受中山门店提供的转到星美天津湾店观影的解决方案,该店就应该退款给顾客。
上周末,郭先生打来电话说,在河东工商局大桥道工商所的调解下,他接受了不退钱、改到星美天津湾店观影消费的解决办法。其实他非常不情愿,但是“工商所的同志实在太热情了,我不忍心再麻烦他们”。
“虽然天津湾店离中山门店不远,但是从我家到那里没有公交车,去一趟很麻烦,所以我就想退钱。但是据大桥道工商所的同志说,星美中山门店的负责人一直不露面,能找着的人坚持说他们和天津湾店的财务独立,转卡可以,退钱不行。为了这209块钱,我也耗不起了。”他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