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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寇莉苹实习记者石永磊)11月1日至11月20日,我市暂停办理剧毒危险化学品通行证,禁止拉运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银川绕城快速路以内的道路通行。11月12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运输石油产品和天燃气等危险品的车辆,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在东至丽景街、西至通达街、南至宝湖东西路、长城西路、北至贺兰山路以内路段通行。
据介绍,目前,在办理通行证时,市交通警察分局严格对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在审查核定载质量时按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审查车辆核定运输剧毒化学品载质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令审查驾驶人、押运员上岗资格证等证明。从即日起,我市严格控制进入市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及大型货车,特别是严格控制需通过高速公路的运输车辆的审批。同时,对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严格实施路面管控。
此外,市交通警察分局分别在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西夏区及109、307、110国道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公路客车、旅游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安全带、超员、车辆轮胎及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车辆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40公里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