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蜀山区民政局出台了《蜀山区民政宣传报道奖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据悉,此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民政系统全年的民政信息宣传内容、数量及写作要求,明确了奖励标准、金额及计分标准。未完成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指标的取消其当年度民政系统各项评比先进资格。
办法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专人从事民政信息工作,及时、如实地将各项民政信息上报至蜀山区民政局。 (周芹郎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