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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男子通过武清一个体房产中介对外放小额贷款,不料借款人因生意亏本儿将200万赔光后溜之大吉。由于无法找借款人要钱,他在多次向借款担保人、房产中介老板索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竟带人将担保人非法拘禁至塘沽某宾馆。案发后,几名债主不但没要回借款,还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武清警方刑事拘留。
房产中介老板家中突遭挟持
今年9月25日16时许,武清区一个体房产中介老板于强和老婆、孩子刚进家门,就被数名男子强行带走。临走前,为首的男子扔下一句话,拿钱换人,突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于强的妻子蒋芳和孩子。一阵慌乱过后,蒋芳迅速恢复了冷静。她马上找到亲戚、朋友,让他们协助在武清城区的大街小巷寻找丈夫,寻找4个小时后,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蒋芳只好拨打电话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报后,面对焦急万分的蒋芳,民警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在蒋芳情绪稍稍稳定后,民警立即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兼职办小额贷款给人担保受牵连
原来,于强是武清一家个体房产中介的老板。除了房产中介生意,于强还做些民间小额贷款。去年,于强为朋友作担保,从塘沽男子季明手中借款200余万给朋友李海做买卖。不料,因经营不善,李海不仅将200余万全赔光了,还为躲债溜之大吉。找不到借款人李海,季明等人便以于强是担保人为由,几次向于强索要借款。因为借款数额巨大,于强也无力偿还这笔巨款。
面对季明三番五次地催债,于强只好一纸诉状将朋友李海告上法庭,想通过打官司让法院强制执行李海名下的房产偿还借款。然而,由于诉讼时间相对较长,季明等人又隔三差五地催债,万般无奈的于强也只好一拖再拖。于是,才发生了季明等人从于强家中将其强行带走的一幕。由于情况严重,民警迅速将案情上报给刑侦六大队,并让蒋芳尽量联系于强。
两地警方联手宾馆解救人质
转天早晨,正在各方焦急等待于强下落的时候,蒋芳接到了一条陌生手机号码发送的短信。对方称,自己就是于强,现在塘沽的某宾馆,被人轮流看管,行动受到限制,要蒋芳赶紧凑钱送到某宾馆将他赎出去,蒋芳立即将这一最新情况通知民警。为确保人质于强的安全,泉兴路派出所、刑侦六大队民警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前往塘沽解救人质。
当天20时许,民警在塘沽警方的协助下,迅速找到了关押于强的这家宾馆。通过询问前台服务员,民警很快获悉于强被关押在宾馆二楼的一房间内。于是,民警在服务员的配合下骗开房门,将屋内看押于强的一名男子控制后,成功将于强救出。
随后,民警又赶到楼下,将负责放风的男子抓获。获悉另外5名男子外出办事后,民警立即让其同伙打电话,将季明等5人叫回宾馆,全部缉拿归案。至此,参与这起非法拘禁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经过突审,季明等人对非法拘禁于强,索要债务的行为供认不讳。截至记者发稿时,7名男子均已被武清警方刑事拘留。因案件管辖问题,目前该案已被移送给塘沽警方处理。
温馨提醒维权要用合法手段
一段时间以来,因为债务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在各地时有发生,而这些情况多发生在民间自发的借贷行为。对于此类民间借贷行为,去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利息的不予保护。同时,通知要求对因赌博、吸毒形成的借贷关系法院将不予保护。据此,本案中,李海、季明之间的借贷合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李海为躲债逃之夭夭,季明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教导员陈宝立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中季明为追回借款,对担保人于强实施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已超过24小时,其行为应涉嫌犯罪,理应受到法律惩罚。原本是受害方的他却因自己的法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个教训提醒市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报记者宫伟通讯员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