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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9日,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暨第四届一次会议在沪举行。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院长孙前程同志被推选为副主任委员,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成为副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是国内最早的国家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检验机构和研发机构,建院30多年对产业发挥了引导、推动、规范的功能作用。产品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对行业产品熟悉、有专职的标准化人员,有能力承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零部件的标准化工作。
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所)1978年建院,1980年成立标准化室。该院作为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十多年来,长期致力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检测技术和标准化的研究,参加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60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以及标准的验证工作,涉及到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零部件系列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涉及基础和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等专业领域。同时,由该院自行编写了100多项以上各种标准的检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计量校准规程,在行业内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对统一检测方法起到了指导作用。
为了密切跟踪国际标准、欧洲标准等为代表的国外先进标准的动向,近年来为及时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发展动态,该院陆续翻译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国际标准、欧洲标准,以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标准共十余份,共计30余万字。
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业是我国轻工产品出口创汇的主导行业之一,大部分出口欧美国家。近年来,欧美一些国家为了消除贸易逆差,常常以我们产品的技术与安全标准不符合他们国家的要求为由大幅度消减订单,由此使国家和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为了帮助企业在贸易洽谈中,特别是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一些技术要求的附合性方面获得与欧美国家抗衡的对话权和主动权,将有选择地对接一些与欧美国家技术要求相符合的测试方法和标准,并逐步使其成为国际标准,为出口企业做好技术和标准导航。在制定国内标准的时候,要本着凡已有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应当以其为基础制定我国标准;凡尚无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不能适应需要的,应当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转化为我国标准并贯彻实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相结合,在技术引进中,要优先引进有利于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设备和有关的技术文件。此外,产品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的开发都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为了使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内部在产品研发、加工制造、产品销售,以及行业管理等各有关方面能够完整、准确地理解行业和产品标准,进而使各项标准能够真正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应该要利用现有的传媒手段和信息传递方式强化标准宣讲活动。在新标准制定过程中和发布实施前后,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的形式,或利用会展、专业网站、行业杂志等传媒方式进行标准宣传工作。
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作为行业唯一的自行车专业研究机构,长期从事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和检测技术、检验方法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具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凭借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的强大技术实力,利用互联网、发行内部刊物、召开学术论坛会等形式,为行业提供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新信息,与国外相关技术机构开展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利用行业内的技术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方位为企业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有信心、有决心承担中国自行车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争得与我们产销大国相适应的位置和话语权,为中国从自行车大国尽快走向自行车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