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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啸宇
接到收房通知书,然后就去验房,开发商让你交这钱交那钱。来到自己的房子看看,也没觉得哪些不对,哪里有问题也看不出来。然后一头雾水,稀里糊涂的就入住了。很多新业主都有这样的经历,不知道怎么验房收房,等到真正入住后,才发现房子的问题层出不穷。
【案情】据我市某新建成楼盘的几位业主反映,该项目在交房过程中发生了分摊不合理、房屋质量问题存在诸多隐患、公共维修基金收取不合理、装修押金过高等问题,要求开发商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他们做出答复,有关部门能予以协调解决。
据业主介绍,该项目存在着诸多“欺诈业主”的行为,首先,在小区业主收房的时候,他们发现分摊的面积极不合理,不该算入分摊的面积被强加到业主的头上。同时,业主发现房屋质量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管道、水管裸露在室内……有业主找了装修公司准备装修,但是开发商要求装修公司交纳一定的的装修押金,否则不许进小区,业主认为装修押金过高。
【分析】有关专家认为,尽管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往往在入住问题上意见大相径庭,但一个明显的问题是购房合同的签署缺乏明晰的附加条款,如精装房包括哪些设备内容、面对开发商的先期承诺业主该怎样去鉴别真伪、公共维修基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交纳等……这类问题使业主在入住时不得不面临一个尴尬的境地。
那么面对分摊面积这一问题,应找一个业主和开发商都认可的测绘队,对业主的分摊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将不合理的分摊从业主的面积中剔除;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尽快认真地进行修改、维修,还业主一个真正的居住空间。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买房人入住时应该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缴,但是公共维修基金要在业主认可入住条件的前提下交纳,不能和交房交钥匙联系在一起,如果入住的问题没有解决,业主没有理由马上就交纳公共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