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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宏宁实习记者周志翔)“太感谢张法官了,没想到我要了几个月的钱,你们两个小时就给我解决了!”13日,张某在拿到被拖欠多日的石料款后动情地对兴庆区法院大新法庭张贤盛法官说道。
原来,被告马某于2012年4月21日从原告张某处购买了一批石材。马某当天给原告出具了欠条,并承诺于2012年4月24日前付清,但马某并未支付货款,经张某多次上门催要,马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拖。无奈之下,张某诉至兴庆区法院大新法庭,考虑到本案数额较小,且张某是三级肢体残疾人等客观情况,承办法官张贤盛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带领原告到被告家调解,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马某当场将石料款支付给原告。
自进入2012年以来,兴庆区法院大新法庭以便民诉讼为宗旨,以有效化解矛盾为目标,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调解阵地前移,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了辖区各界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