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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7日,艳阳高照的一天,都昌“大老板”杨某却是愁容满面:价值23万的帕萨特汽车被人扣押了。又过了5天,杨某无奈地将自己价值130万的豪宅过户给了别人。
杨某之所以落魄到此境地,是因为2005年开始,他通过借贷的方式构筑起了自己巨大而虚无的商业版图。随后,皇帝的新衣被撕破,杨某陷入到无底深渊之中。
巨额借贷,买豪车盖豪宅
说起杨某的第一笔借贷,那是一次很偶然的事。2007年7月,身为建筑工程师的杨某完成了德安县芙蓉路上两幢房子的工程,但是承包商却迟迟未与他结账。因为要发放工人工资,杨某只能无奈地向朋友刘某借了20万元。
次年春节前,刘某催债。情急之下,杨某找朋友陈某借了20万元,并且打了22万元的欠条,借期为一个月。实际上,杨某把这借来的20万元还给了刘某。
从此,杨某陷入了借钱-还钱-再借-再还的轮回之中。一个月过后,他以招投标为由,又向刘某借了36万元,承诺每天100元的利息。这笔钱其中一部分还给了陈某,其余的用在了杨某新的工程之中。
又过了10天,杨某又找陈某借了40万元,打了44万元的欠条,按照惯例,他把这笔钱一部分还给了刘某,一部分用于个人开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底,杨某一共从刘某处借了350万元,从陈某处借了100万元。据法院认定,在此期间,杨某找潘某等12人借过钱,欠债已高达900万元。
为了维护自己“大老板”的形象,他买了一辆帕萨特汽车,盖了一套130万元的房子。
利用同学,非法集资
“哎呀,这是个大老板!”一时之间竟然有人主动找上门要借钱给杨某。2010年初,杨某在与一位同学许某闲聊时,说起了借钱的事,从此以后,许某就成了杨某借钱的中间人。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杨某从许某处一共借款300万元,涉及数十人。
同样上当的还有杨某的另一位同学朱某。2010年11月,杨某知道朱某做生意发了财,于是主动上门洽谈所谓“融资”事宜。受到高额利息的诱惑,朱某答应一个星期之内帮杨某“融资”100万。随后,朱某也成了杨某借钱的中间人,利息从5分涨到了8分。
据司法机关统计,杨某前前后后从朱某处借款320万元。2011年6月,朱某家中办喜事,要求杨某归还欠款100万元,杨某被逼无奈还了朱某82万元。
从2009年底到案发之前,杨某还向何某、王某等人借过钱,总欠款已接近3000万。
窟窿难填,携款潜逃
到2011年8月,杨某已被众债主逼得焦头烂额,“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也玩到了尽头。
8月22日,杨某的妻子坐车去了南昌。而杨某则被债主扣押在一家宾馆中,要求他还钱。直到凌晨时分,杨某得到表舅的救助,从宾馆逃出来,在湖口与妻子、孩子见了面。可仅仅过了半个小时,杨某怕债主发现,又回到了都昌的那家宾馆。
8月24日凌晨,杨某被众位债主转移到了都昌工业园区里的另一家宾馆。期间,杨某不断以“做工程能赚钱”为由,向债主允诺一定会还钱。到傍晚时分,杨某偷偷逃了出来,坐朋友的车到蔡岭与妻儿团聚。当晚11时许,一家三口商量要一起去南昌避难,因为担心债主的追踪,他们先租车到了景德镇,然后从景德镇辗转到了南昌。
在到达南昌后,杨某就向各位债主群发了一条短信:“想静下心来想一想,别逼了,人不死债不烂,等我外出一周回来再说吧!”然而,过了一周后众债主仍然没有得到杨某的任何消息。终于,两名债主察觉情况不对,向公安机关报警。
南昌落网,被判无期
一个月之后,杨某在南昌被捕归案。杨某,今年50岁,原为都昌扎花厂的一名工人。杨某下岗后,先在一家建筑队干起了水电安装,随后甩开建筑队,自立门户经营水电安装项目。
在杨某借来的3000万元中,他自己只花费了400万元,其余的钱都用来支付高额利息。为什么会这样?杨某说,他之所以走上犯罪的路,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他在供述中说:“看见别人一个个都富起来,我很羡慕、躁动”,“之所以借了又借是侥幸心理作怪,总觉得自己拿到好项目,就可以翻身。”
经九江市中院审理认定,从2007年8月到2011年8月期间,杨某以高息为诱饵,先后向81人借款,总金额达2987万元。扣除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本金利息481万元,杨某还有2506万元无法归还。
近日,杨某因非法集资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