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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肖钰今年5月20日,钟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2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一个月之内归还,钟某同时向陈某出具了借据。此后,钟某并未归还借款,陈某多次催还未果。因借款时,钟某与聂某是夫妻关系,陈某认为该债务属于钟某与聂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因此将钟某和聂某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25万元。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一审判令钟某、聂某共同归还陈某借款本金25万元。
-以案释法关系存续丈夫欠钱妻亦担责
法院认为,该案属民间借贷纠纷。钟某与陈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因此,钟某应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根据法律,钟某所欠的钱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中,钟某向陈某借款时,钟某和聂某是夫妻关系,且二人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属于除外情形,因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