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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一色年轻的美女,轻声细语,笑容可掬,文明有礼,耐心细致,如果遇上这样的城管队伍,面对她们的柔情执法您还好意思不理不睬,恶言相向吗?15日,不少市民和经营户都笑着说,“那哪会啊?配合都来不及呢!”是的,从15日开始,芜湖镜湖区市容局一支新成立的“女子柔情执法队”正式上路执法了。(11月16日《大江晚报》)
有人说,解读中国城市的嬗变,不能不研习中国的“城管进化史”。这些年,为减少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各色化解大法创意无极限,譬如“美女城管”、“硕士城管”、“洋城管”、“铁桶阵执法”、“眼神执法”、“举牌卖萌执法”等。往往是旧瓶没去,新酒又来。寒来暑往,许多地方创举基本上只是喧嚣一时,除了初衷可嘉、其情可鉴,其实很难对城管执法现状有多大改观。
“女子柔情执法队”,对于改进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自然是个有益的增量。但其“柔情”的价值,恐怕也未必真如传说的那么乐观。面对记者关于柔情执法的提问,当地市民和商户相当配合地笑脸作答,看起来琴瑟和谐,但问题是:如果制度有洁癖,容不得西瓜红薯走街串巷,那么,这个时候,还会是“好不好意思”的问题吗?
生存权益之上,才有秩序伦理。说得再直白一点,没有实质对垒的情况下,“柔情”才会是一个影响执法效率的变量。只要执法的脚不要随意践踏在劳动谋生的诉求之上,只要在合理的情理法理范畴之内容得下他们的人生冷暖,就算“城管凶猛”,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权力自然要亲民,但执法却是客观理性的过程,太“温柔”,反倒影响其公平正义的维度。如果城市治理的洁癖未及转身,小摊小贩仍是有待城管去“冲锋陷阵”的对象———就算你柔情似水,能逆转“被驱逐”、“被取缔”的命运吗?
说起来都是些老理,而很多“老理”显然不是城管能纾解的症结。城管怎么执法,是个形式问题;而城管执怎样的“法”,才是核心的内容问题。执法的“柔情”固然值得期待,但如果遭遇“铁汉”般的制度咋办?其实城管也很难,眼下的路径选择,已然走入两个极端:一是过于“柔化”,以温情等方式遮蔽内里的历史症结;二是过于“硬化”,尝试以成立“城管武装部”等方式强化权力威严———然而这就如医患之间的矛盾一样,微笑或者头盔都无法解决制度顽疾。形式上的扬汤止沸,终于不是根本之计。
也许,一个城市有怎样的城管,一个城市的城管在执法中有怎样的辛酸与不堪,某种意义上说,才是最可靠的“宜居”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