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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花1.2万元买的三星电视机,使用2年后屏显出现故障。她找到三星维修部,对方称短期内没货,可折价7000多元购买新电视。王女士困惑之下,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投诉。本报经协调,三星维修部承诺将上报总公司,争取按1.2万元的原购价更换一台新机。
据王女士介绍,这台三星电视机的型号是LA46B650T1F,是当时三星电视机的顶级产品。“售货员说一分钱一分货,要我放心使用,质量肯定可靠。没想到,才2年多就出现花屏,无法观看。”王女士说,她找到三星电视特约维修部,对方检查后说显像管坏了,按规定,显管的保质期是3年。但现在他们没有货,如果更换要打报告,短期肯定换不了。“她说我已经用了2年多,尽管三星公司已经不再出产,但现在可以折价7000元,建议我换一台新的电视。如果价格高于折旧价,我可以补齐差价后购买。”对于这个答复,王女士感到不满:“是三星电视机有质量问题,才导致这台电视无法使用,所有损失,理应由三星公司承担。我认为,三星公司或是给我更换一台新机,或是按原购买价格给我换新机。”
记者与三星公司维修部取得联系,接待人员洪女士表示,“短时间内新的显管肯定没有。按照规定,我们3个月内给她修好就可以了,但是用户通常都不会同意,所以我们提出了折旧换新方案。”洪女士承认显管故障是本身质量问题,她称既然王女士提出意见,她将给公司总部打报告,要求按1.2万元的原始购机价更换一台新机。对于该处理结果,王女士表示认可。本报记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