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朱泽广、刘凤来、周跃程的辞呈,静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泽广、刘凤来、周跃程辞去静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静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