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薛某三人以会所为幌子,内设赌场,邀约赌友来捧场,抽取“水钱”。今天上午,薛某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上午9点,薛某等被告被带上法庭。庭审时,薛某等被告主动认罪。据指控,2012年4月,薛某、徐某、梁某共同出资经营合肥市徽商国际大厦一会所。会所经营期间,三人商量在会所设立专门的包厢,开设“德州扑克”赌场。
2012年6月21日,徐某、梁某因会所经营状况不佳,退出经营。赌场经营期间,薛某、徐某、梁某共获取违法所得16万元,其中:薛某分得8万元,徐某、梁某各分得4万元。
2012年7月7日下午,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赶至徽商国际大厦该会所,将薛某传唤到案,并查获桌子、扑克牌、筹码等赌具。梁某等人陆续到案。案发后,薛某、徐某、梁某已退交违法所得计16万元。
庭审中,薛某称,“当时想搞一个打牌的地方,和徐某、梁某商量在会所里设了一个赌场。”他说,会所除了设有赌场以外,还有KTV和餐馆。据了解,薛某投资40%,徐某投资30%,梁某30%。他称,徐某负责维护客户关系,自己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徐某则称,他今年6月就退出了赌场的经营。在被讯问“为何退出赌场的经营时”,徐某称,“我知道开赌场是犯法的,不想干了。”而梁某在庭审中表示,他并未参与商量设赌场一事。
截至发稿时止,本案还在审理中。
(鲁岩本报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