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在近日举行的全市第二次“供热服务大接访活动”上,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是供暖“冷热不均”问题以及咨询一些供热方面的规定。市供热办办公室主任姜雪昆做出相关解答。
姜雪昆介绍,本市正式供暖后,有些市民家中暖气不热但邻居家却很热。除去设备故障等原因,发生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性是温度调节不均。比如一个供热锅炉同时向30户家庭供热,如果分配不均,就会出现有的人家热得开窗户,有的人家温度却在十八九摄氏度上下徘徊。目前,各供热单位正在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所属辖区内的供热温度调节均匀。
有市民咨询:现在交采暖费是否还来得及?姜雪昆表示,现在可以交。据本市规定:用热户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全额交付该采暖季的采暖费。逾期未交者,将按居民签订的《供热合同》规定,收取应缴额采暖费2‰以下的违约金。为保证绝大多数缴费用热户权益不受侵害,一旦发现恶意拒交集中供热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热。对于那些拒不缴纳的用户,供热部门将采取向法院起诉欠费户的做法来“收缴”。
姜雪昆介绍,目前本市供热系统已经开始正式运行,一些想要停止、恢复供热的用户,这时想起自家暖气申报手续还没有办。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停热、恢复供热必须在9月30日之前,现在再办理今冬的暖气变更业务已经晚了。停止和恢复供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季;实施范围包括供用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不允许部分停热;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 (胡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