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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十七大报告中“完善社会管理”的措施相比,增加了“强化司法基本保障”的内容,这反映了我们党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论上的进一步成熟。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司法基本保障力度。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全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方式和有效途径。一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防范和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二要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定分止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三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行政权力、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基本保障水平。司法能力是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履行审判职责,保护社会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惩治犯罪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的综合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做好司法基本保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考虑,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二要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人民法院要关注经济社会和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解释法律、拟制规则、案例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创造性地填补和弥合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脱节,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现实难题。三要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是设置司法的最基本目的,是当代司法的基本功能,是一切司法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四要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努力加强司法物质装备建设,奠定司法基本保障基础。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提高司法基本保障功能,还必须继续重视和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一要以提高司法基本保障条件为契机,推动司法装备建设。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抢抓司法经费保障改革的机遇,科学谋划、多方努力,扎实推进物质装备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人民法院的物质装备水平和基础设施,为司法保障奠定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二要以创新司法工作机制为突破,促进司法装备管理。人民法院要规范司法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司法采购行为,完善司法采购管理机制;强化法院标志性装备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物质装备管理水平。三要以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加快司法装备现代化。四要以加大基层法院基础建设为目标,提高基层法院物质装备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