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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利用销售彩票的便利条件,多次为自己购买彩票却不付款,给“体彩中心”造成经济损失达71万余元。鉴于该男子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还部分赃款,日前,南开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1999年11月,李某与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签订“代理传统型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点”合同书,经营起一体育彩票销售点。2000年8月至2005年2月,李某与本市无业男子薄某“君子协议”,由薄某负责该销售点的彩票销售、上传销售彩票的数据,以及将所售彩票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等工作。其间,薄某利用销售彩票的便利条件,多次为自己购买彩票不付款。后其虽补交了部分欠款,但仍给“体彩中心”造成经济损失达71万余元。经被害单位“体彩中心”举报,薄某被抓获归案,在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薄某逃逸。2011年11月25日,潜逃多年的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案件审理过程中,薄某主动退赃30万元。(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