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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黄洁今天上午,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上下午分别审理了两位中小投资者的起诉。据悉,从立案至今,该案已经过两次开庭,至上次开庭结束,庭审还只停留在举证质证阶段。
2007年4月至6月间,黄光裕曾在重组由其实际控制的中关村科技公司期间,指使他人利用由其实际控制的6个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976万余股,截至公告重组事宜时,上述6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84万余元。2010年9月,来自河南的股民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因黄光裕的上述内幕交易行为而受损,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