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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谈到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强调的第六项重要任务是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其具体标志之一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人民法院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作用,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本报今天发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希望对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供更多的启发。
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努力在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强化司法公开措施、拓展司法公开范围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通过阳光司法,不但有效规范了自身工作,提升了案件质效指标,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干警能力素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以公开促便民,方便群众打官司
“我觉得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最大的困难在于不懂法律程序,对法院也不了解,一进法院两眼一抹黑,不知道到哪里办理手续,怎么准备诉讼材料,来回打听询问跑了很多冤枉路,受了很多不必要的罪。”今年年初,博山区法院院长韩强上任伊始,便带领新班子征求社会各界关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当问到“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的最大困难”时,区人代会再次当选的“老代表”、安上社区主任薛桂梅道出了群众的心声。
基层群众大都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怎么打官司,这是普遍的国情。群众的困难就是对法院工作的第一要求。为此,新班子当即决定,要突出司法的服务功能,坚持把“方便群众打官司”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目标,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大力推进立案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怎么打官司、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今年4月中旬,改造一新的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正式投入运行。“和改造以前的立案大厅相比,现在的设施更加公开透明、更加人性化了。”经常来博山区法院立案的律师王绪泉如是说。
一走进改造后的诉讼服务大厅,就能看到着装规整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坐在一字开放式的柜台后面,井然有序。柜台上方的标签显示着窗口功能,简洁明了。整个大厅公共区域设有当事人等候休息区,配备有坐椅、饮水机、纸笔、老花镜、书写桌、报纸架等设施和用品,充满人性化。对很多第一次来法院的人来说,诉讼服务大厅内的纸质和电子两类文书模板、通俗易懂的诉讼指南、清晰明了的流程指引图,让他们对诉讼事务一目了然。“一走进大厅就有导诉员热情指导,窗口的工作人员也细致沟通,从诉状递交、审查、立案、受理登记到预交诉讼费,在这里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10分钟。”因民间借贷纠纷前来起诉的企业主刘老板说。
“以前,法院立案窗口几种前台服务,当事人递交材料、判后答疑、过付执行款等都要找承办法官,不仅法官疲于应付,当事人也产生了办事难的不满。”博山区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张萍说,“现在,我们把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9项职能全部集中到了大厅,通过柜台式办公使办事项目与要求明晰化,当事人‘走进一个厅,办事一站清’,从根源上化解了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障碍。”
以公开促公正,增强群众信任度
在年初征求意见时的一份问卷调查中,关于“你觉得影响法院公信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一问,42%的应答者选择了“不知道法院裁判是怎么作出的”。新班子敏锐地意识到,群众对裁判的信任缺失正是源自案件审理执行过程的不公开、不透明,必须以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认真落实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和文书公开等要求,把审判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晒”出来,让群众感知司法的高效公正,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
庭审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一环。为了切实推进庭审公开,他们制定了《案件庭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要求除法定情形外,所有一审案件一律通过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排期,确定在固定的审判庭内开庭,做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宣判“四个公开”,并利用视频技术手段建立庭审公开系统,在诉讼服务大厅安装电视屏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庭审画面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电视屏幕自动播放,同步向社会公众公开,有效杜绝了庭审不规范、不透明现象。此外,新班子还制定了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定期联系制度,主要内容便是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观摩案件庭审,给庭审打分,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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