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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律师和当事人反映个别法官证据交换随意、担心证据灭失问题,他们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对听证公开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凡是案情复杂、证据较多的案件,要在开庭审理前设置单独的听证程序,做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论“四个当庭”,证据质证认证过程一律形成听证笔录存入卷宗,切实避免证据交换不严谨、质证认证不公开等弊端。
对于文书公开,有群众反映,虽然所有案件都公开宣判,但案件宣判前,案件办理进程无从掌握,宣判后,调查笔录、庭审笔录等卷宗信息也只能到法院档案室去申请调取查阅,十分麻烦。为此,研究室立即协同软件工程师研发了电子卷宗公开系统,规定案件办理的每一项工作一经完成,必须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隐私的信息做技术处理后,上传至公开系统,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查询终端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执行工作是信访集中的环节,而执行信访又主要反映执行不作为。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信访都是信息沟通不畅所导致的误解,由于缺乏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很多申请人不知道执行员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对执行情况缺乏理解。也正是这个原因,大部分的执行信访做好解释说明后,都能在初信初访阶段化解了。为此,执行局制定了财产控制、处分和分配等执行程序中的重点事项告知制度,并通过邀请电视台记者跟踪执行、人大代表旁观执行等方式,使执行工作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行,争取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执行信访得到有效控制,下降幅度达40%。
以公开促规范,提升干警素质
提到司法公开对干警能力素质、形象气质的影响,博山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迎深有感触,“庭审公开系统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心里觉得特别别扭,以前庭审最多有当事人亲属来旁听,言语、坐姿都不太注意,现在每个审判庭都安装有摄像头全程盯着自己,对庭审的规范性要求严格了,不知不觉中,自己的形象和庭审驾驭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司法公开彰显出法院和法官的自信,作用非常巨大。”博山区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说,“以前,我们主要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效,但是内部管理具有局限性,力度也比较有限,只有群众的监督才是最有效的。”道理很简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把办案的全过程都呈现在群众的视野里,干警的一言一行都变得规范、严谨和文明起来。
群众的监督是一种压力,这种压力会变成促进工作改进的动力,而动力转化成数字,则是一组组令人欣喜的案件质效指标:今年1至9月,博山区法院结案296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47%;案件结收比达92.66%,提升了5.12%;结案均衡度保持在0.83的高水平,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了93.6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至28.47天。与此同时,全院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了37.89%,重信重访更是大幅减少,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4.15%,同比提高了3.13%。
在这些显眼的数据背后,还有一些无形的改变正在发生:区电视台专门开辟了一个介绍博山法院法官和法院工作的专题电视片,一期期的《法律志愿者在行动》节目热播后受到观众的好评;区报《博山通讯》每期都向法院约稿,要求法官讲述办理的各种类型案件,既有趣味性、故事性,也有丰富的法制教育意义;多名法官被选为全区十大杰出青年、政法先进典型人物,还有更多的法官在其他各种荣誉评选中频频“露脸”。
博山法院院长韩强说:“淄博中院部署加强‘公信法院’创建,要求建设一支品牌干警队伍,我们推进司法公开,通过以公开促服务、促公正、促规范,不但明显增强了法官的人格魅力,而且法院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