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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态度诚恳并退赃,将择日宣判
南方日报讯中山南朗医院收费员谭小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公共财物累计约37.6万元。在得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到医院调查后,谭小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并退回账款38.4万元。昨天下午,该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谭小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对本案处理无任何意见,认罪伏法。庭审最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并称何日宣判将另行通知。
据悉,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谭小明利用其中山市南朗医院收费员负责审核病人是否为低保户,是否符合济困助医资格的权利,违反财务制度,将原本不属于济困助医的病人纳入济困就医病人范畴,以减免部分医药费。但却向病人全额收费,并将收费系统减免的款项占为己有,以此贪污医院公款共计人民币376809.73元。
2012年8月22日,谭小明在得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到南朗医院调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南朗医院退回赃款38400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谭小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应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谭小明有自首情节,依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也表示,谭小明有认罪情节。在检察机关的调查中主动如实地供认自己犯罪事实,配合调查。而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主动退赃,具有可以减轻罪行的情节。所以为了给谭小明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早日回归社会,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谭小明减轻或从轻处理。
庭审过程中,谭小明除回答公诉人和法官提问外,全程保持沉默,表示认罪伏法,服从法院判决。陈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