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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网上帮办杨增亮即时播报河北省户籍的王女士日前向本栏目咨询,他与天津SOS儿童村的一位孤儿结婚后欲生二胎。计生委表示,该情况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据河北省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王女士介绍,她的丈夫原为天津SOS儿童村首批孤儿,两人婚后欲生二胎,咨询有关政策及所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经本栏目与天津市计生委联系,对方表示不便就该情况进行答复,建议王女士亲自向计生委咨询。昨日(11月21日),王女士向天津市计生委咨询了有关问题。王女士从市计生委了解到,她和丈夫的现有条件不符合天津计划生育生产二胎的政策。若王女士日后将户籍转入天津也只能迁为非农户籍,同样不符合有关政策。
随后,本栏目记者就该情况查阅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四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市居民,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另据第十六条内容,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针对部分情况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根据王女士的情况,即使她将户籍转入天津也不属于农村居民,不符合本条规定,有关孤儿是否算作独生子女的问题,记者未在该条例中查阅到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