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机制需要整体推进,但这并不表示改革可以因此止步不前。制度改革总有个过程。对于儿童保护而言,却需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立法不健全或制度不完善,并不是我们可以忽略儿童权益的借口。在这一点上,我更欣赏陆士桢的另一个建议,“在机制没有建立的时候,我们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能从儿童权利的角度多走一步,多负责一点,这些惨剧就能减少一点。”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