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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天津北方网讯:路边发名片兜售发票的现象屡见不鲜。浙江来津男子泮某就利用这种办法兜售自制的假发票。昨天,东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泮某非法制造国税、地税各类发票978份,票面金额为1亿多元,出售非法制造的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价税合计总额为3876978.85元,其中价款为3313657.14元,税款为563321.71元。
泮某的供述显示,2011年春节后他来到天津,租住在东丽某小区单元房内,开始了制售假发票的营生。他从广东买进假空白发票,购进电脑和打印机等工具,还通过路边非法小广告花钱让人伪造了95枚各单位的印章。一切准备就绪后,泮某印制了5万张名片,写上出售各种发票等“宣传语”并附上了自己的手机电话。短短几天,泮某就在交通要道、居民小区等地将5万张名片全部发了出去。
证据显示,先后有数家公司购买了泮某兜售的假发票,有的是天津本地的公司,还有内蒙古等外地的公司。
2012年5月25日,东丽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小区租房制售假发票,一举将泮某抓获,并在他的租住处查获各种伪造印章95枚,开票使用的电脑、U盘及各类纸质空白发票813份。经鉴定,这些空白发票均系伪造。警方对泮某开出的发票进行核实,确认其所开发票上的公章系伪造。
公诉机关认为,泮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具体案情,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泮某判刑五至六年。
泮某当庭表示认罪,也对自己误入歧途触犯法律表示悔恨,但他提出,自己是在做生意失败后听老乡介绍走上制售假发票之路的,希望法庭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此外泮某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发票票面金额过大,其中有些是重复的,有些只是电子版,不能算数。泮某认为公诉人建议刑期有点高。
合议庭表示将择期宣判。(记者高立红通讯员马新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