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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
讯网上帮办刘薇即时播报近日,张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天津市大学生看病报销是否有具体的政策。据张女士介绍,她弟弟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学生,生病后去三甲医院门诊看病花费1000多元,她想询问一下,大学生上的什么险种,在校期间就医是否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具体规定是什么。
记者致电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到,天津市大学生普遍都上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问题在《津政办发[2011]96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发生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50%。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300元,二级医院调整为400元,三级医院仍为500元。”工作人员解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类只能在社区类医院(一级医院)就医后才能够报销,张女士的弟弟是去的三级医院进行就诊依照规定不能报销。
在此提醒天津市在校大学生,就诊需要报销时请注意接诊医院是否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