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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渤海早报记者苏杰)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获悉,昨天下午,天津开发区召开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会。记者从本次会议上获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发布。按照《规定》,开发区将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每年择优奖励5家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按照《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入选基本条件为: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将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在开发区进行研发转化,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且连续两年每年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合计不低于200万元。
《规定》新设立“开发区科技创新15强”,每年评选一次并予以表彰。入选标准为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果,拥有运行完善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研发人员数量等综合指标在开发区保持领先水平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以上指标综合评价,并经过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集中讨论产生。
《规定》新设立“开发区科技小巨人20佳”,每年评选一次并予以表彰。入选标准为已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上年度净利润超过500万元,净利润率超过10%,拥有多项发明专利,根据以上指标综合评价,并经过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集中讨论产生。
《规定》新设立“泰达科技型中小企业优秀创业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个优秀创业团队和20名优秀创业个人,分别奖励20万元和2万元。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对其所获得的奖励资金给予100%的匹配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开发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天津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开发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