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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已经开始,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政策要点做了整理,介绍给读者,希望能对居民办理参保有所帮助。
哪些人应当参保?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儿童、城乡未就业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什么时间参保?
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应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开始办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新生婴儿随出生随参保。
什么时间享受待遇?
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其他居民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手续怎么办?
学生、儿童由学校、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到所在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以村为单位、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到乡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儿童每年每人只缴50元的医疗保险费,余下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困家庭的学生、儿童,本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由参保人员选择:
一档个人缴纳600元
二档个人缴纳300元
三档个人缴纳70元。
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困家庭的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照第三档次全额补助。
怎么看病、报销?
参保人员看病应当到定点医院,并携带社会保障卡(临时医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儿童需带户口本)。到联网的定点医院看病,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定点医院和社保部门结算。在没有联网的定点医院看病,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办理参保手续的乡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学生、儿童医疗费用的报销由学校统一办理。
如果居民想更详细了解政策,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12333咨询,或者到乡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询问,也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tjlss.gov.cn)、天津医保诚信网(网址:www.yibaocx.com)查询。
咨询电话:2827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