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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一个家宴上不速客赵山到访,因经济纠纷找一名家庭成员李江理论,其间80岁的冯老太老病发作被送往医院抢救,一度被宣告病危。得救后,老太将赵山告上法庭,讨要医疗费等损失。前不久,本市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原理,判决赵山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上,冯老太称赵山的冲撞导致她发病,而赵山称他只是去找李江理论,没有疾言厉色或主动挑起肢体冲动,不应担责。法庭经调查认定事件发生经过:此事发生前,赵山与李江因经济纠纷在电话里发生争吵。当天14时许,冯老太一家在家中聚餐。赵山来到后,李江的亲戚打了他一个耳光,李江也冲过来与他发生了肢体冲突。15时许,李江的亲戚报警,同时冯老太入院治疗,诊断为“冠心病、高血压”。医院当晚下达病危通知。
法院认为,冯老太在举家欢宴的平和、愉快状态之后仅一小时就突然入院并被通知病危,显然在入院前遭受了外部的强力影响。同时法院认为,赵山与冯老太发生肢体接触有一定的盖然性。
赵山认为,即使自己有侵权行为,冯老太的冠心病、高血压也与其没有因果关系。法院认为,据常情判断,年过八旬的老人患有上述疾病常见,即使上述病因与赵山无关,但其病情复发恶化乃至病危,均与赵山的侵权行为有直接关系。因此,一审东丽区法院判决赵山赔偿冯老太各项损失11000多元。
赵山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依据公安询问笔录、诊断证明、病历等认定赵山实施了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无不妥,因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高立红通讯员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