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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宏宁通讯员唐文皓)“你想让手机话费按2.4倍返还吗?那么你就加入我们吧……”把这句话常挂在嘴边的胡某于近日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怎么回事?原来,2011年8月,胡某经人介绍,投入3000元成为香港丰泽(国际)电讯网上营业厅会员俱乐部的VIP级会员,取得发展下线人员的资格。以空中通讯话费增值业务为幌子,引诱入会人员交纳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手机话费,取得C级、D级、E级、VIP级会员级别,按照缴纳话费的2.4倍分12个月分别返还1200元、2400元、4800元、7200元话费,介绍他人加入可以积分返利,诱骗该组织人员不断发展下线。“其实,这是一种新兴的传销模式。”据贺兰县公安局执法人员介绍,胡某自加入传销组织后,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了至少62人加入,并在银川、贺兰、吴忠等地给下线人员讲课,组织下线人员继续发展下线,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胡某正是利用被害人贪婪的心理,诱骗多人加入进来。虽然该案与贺兰县人民法院以前判决的多起传销案模式不同,并披上了话费增值业务的外衣,仍然难掩其利用高额返利为诱饵,“忽悠”他人出钱参与,组成层级,骗取钱财的犯罪本质。
贺兰县人民法院认为,胡某以推销手机话费充值返利业务活动为名,组织、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数额充值话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缴费数额的多少组成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对其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