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亿元民间借贷案背后原、被告之间有多深的矛盾纠纷?法官怎么办理方能案结事了人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用法情交融、刚柔并济的办案风格,打通当事人心结,消除积怨,通过耐心细致、真诚负责的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促使可能没有赢家的诉讼变为双赢。
亿元借款久拖不还
今年5月,安徽高院民二庭法官张红柳刚调解好一起涉案标的达1.18亿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松了一口气,又一宗诉讼标的超1亿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交到她手上。
该案原告许某诉称,2011年6月20日,淮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竞买合肥一处商业门面房向许某借款,双方签订两份《借款协议》,分别约定借款数额为9500万元及620万元,以及借款期限、还款保障等条款。该公司于同年6月21日、6月23日分别出具两份收条,注明收到两笔借款。
双方约定2011年9月21日还清两笔借款本息。谁料,到了还款日期,开发商讲了一大堆理由,分文不还。许某追讨了9个月时间,没有要回一分钱,开发商后来居然连电话都不接了。到了今年5月,急火攻心的许某别无选择,向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借款101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850万元。起诉后,许某申请法院保全了该公司相关财产。
张红柳细致阅完案卷,发现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虽法律关系比较明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但因标的巨大,保全财产涉及待处置房产,蕴涵着潜在的商业风险,判决起来很简单,但容易形成二审,诉讼周期长,对双方都不利,且被告公司竞买的合肥商业门面房尚处于办理产权过户之中,若房产在诉讼期间发生变故,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两败俱伤或甚至拖垮一方的结果。张红柳决定进行庭前调解。
解开心结峰回路转
原告许某一定要被告公司的经办人来法院。她和这位经办人本是多年朋友。
两人一见面,许某对这位经办人劈头盖脸一顿数落。经办人不停地向许某道歉,并说明公司借款不还的原因是房产出售单位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导致房产不能按时过户,直接影响二次销售,无法回收房款,就只有一拖再拖。
听完经办人的话,许某心情平和了很多。张红柳提出,双方最好协商解决问题,被告可以早日处置涉案房产,获得收益,原告可以早点拿回借款,减少损失。
经办人表态,一定先把借款的本息偿还,但目前没有现钱,要等门面房出售后,优先还钱,也可以考虑通过借款作为投资、债转股方式偿还,可以避免很多复杂问题。许某说,当时借款其实就是投资,被告拖欠这么长时间,协议约定的本息、回报是不能少的。
双方第一次谈了一天,不仅确认了借款事实,还谈到了还款的方式,并约定了下次来法院调解的时间,这让法官颇感欣慰。
第二次调解,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双方先围绕还款数额展开拉锯战。许某提出,支付钱款的话,本利一起要1.1亿元。被告公司的董事长只同意付1亿元。原告退一步,还是要1.08亿元;被告表示愿意付1.05亿元。法官希望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双方都接受法官提出的还款1.06亿元的方案。
还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了,谁料付款时间再起冲突。原告要求在3个月内付清,被告觉得3个月内房子不一定销售出去,房款无法回笼,时间太紧,还款困难。
于是,在下午的调解中,法官主持双方讨论新的还款方式——债转股。原告要求从涉案房产中分得62%的股份,但被告只愿意给49%的股份,双方悬殊很大。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原告降至59%,而被告董事长说:“我们的底线是57%,高于这个数字就免谈了。”说完,气呼呼地离开调解现场,独自跑到阳台上。
眼看着矛盾有望解决,不能功亏一篑,张红柳追到阳台上,做董事长的思想工作。她从双方朋友情谊劝起,和他分析了双方调解不成带来的后果。任她讲得口干舌燥,这董事长还是坚持说:“原告要59%的股份,太过分了,不能再让步了。”
强扭的瓜不甜。张红柳让双方回去冷静想想,过些日子再做调解。
精诚所至实现双赢
11月中旬的一天,张红柳和副庭长杨静一道,专程到被告的所在地淮北市进行调解。原、被告被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感动了,都表示这次一定要拿出诚意来,把官司了结掉。
但是,接下来的调解似乎也同样不顺利。从下午3点开始,双方再次为股权的比例各执己见,因为一个百分点就涉及数百万的收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磋商,原告同意降到58%,被告董事长左思右想,也终于松口答应。双方面对面坐下来,商谈调解书的条款。
在历经5个多小时的连续调解之后,双方终于在协议上签下名字,使一起可能没有赢家的诉讼变为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