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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2年期间,以网络ID“灰暗”为署名在我公司经营的“华商网”网站论坛上发表举报信,称南昌百货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王杰同志在涉中百大厦执行案件中,违法查封南昌新洪房地产公司房产,制作假案。该帖在论坛上发表后,南昌百货总公司对此事进行了澄清,并提供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决、裁定,证明发帖内容纯属捏造。在这一事件中,我公司经营的“华商网”对网站上出现他人发布的恶意攻击他的帖子未依法及时履行审核义务,在南昌百货总公司提出异议后未及时删除,损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强制执行工作。为减轻发帖对受害人造成的名誉损害,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特声明致歉,以求谅解。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西安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