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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蔡岩红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今天对外通报了贵州省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煤矿“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情况。通报指出,事故暴露该矿培训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差,职工缺乏自救意识;此外,该矿有多家投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2012年11月24日,贵州省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煤矿河西采区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5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河西采区1135工作面运输巷掘进未按设计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掘进作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该事故暴露,该矿未按照防突设计施工,停止了底板抽放岩巷超前掘进、预抽瓦斯的区域性防突措施的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遇到地质构造时,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发生后,在11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和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先后达4%的监测峰值时,调度员和通风管理人员出现将其判断为监控系统故障的失误,未在第一时间采取停电、撤人措施,贻误了宝贵救援时机。
两部门通报要求,各地区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事故调查报告经批复结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