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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撤离,也没有设警示标志,竟然在主车道上打电话。”高速交警感叹道,原本一起无人员伤亡的小事故,却因为驾驶人没有及时撤出现场,没有给予自己足够的安全空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高速道路可不是一般的市区道路呀。”
而令人痛心的是,类似的事故在高速上发生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很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刮擦事故后,不是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的问题,而是下来争论谁的责任问题,很多时候争得热火朝天,不可开交。”高速交警说,殊不知这样会造成两个结果,一是占用车道造成高速公路堵车,易引发次生事故;二是人员在车道上没有防护措施,面临生命的代价。
昨天,高速交警也通过本报发出了三点提醒,希望今后类似的事故少些再少些——
一、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如果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不大,应尽快将车辆靠边,并将相关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在高速公路主车道上停留,其危险性与横穿马路相比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为了保障事故驾驶员的安全,高速交警指挥中心的民警在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后一般都会提醒驾驶员尽快将车辆靠边,人员要撤离到护栏外等待交警到现场。但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因为不熟悉高速报警电话,没有直接拨打12122报警,导致指挥中心民警无法在第一时间与事故驾驶员取得联系。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除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22”。
三、另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时刻注意前方的路况,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存在侥幸心理,必须提前减速并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千万不能贸然通过,否则在高速行车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极易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