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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4个相关职能部门联袂,翻开合肥职业病防治新的一页。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安监局了解到,合肥职业病防治小组日前成立,将大大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执行力”。
据了解,2011年12月31日,《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明确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今年4月,合肥市编办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确立了安全监管局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为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近日,合肥市正式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安全监管局和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14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下设职业病预防办公室和职业病治疗办公室。
“合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合肥市已经将职业病防治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职业病防治小组的成立,形成了合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为各级各部门整体联动提供了可能,将有利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本报记者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