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1月30日,天津市在天津礼堂举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启动仪式。12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已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政策贯彻执行到位,税制改革起步平稳推进。
-专家解读
天津市财税部门负责人
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能够抵扣,但由于各试点企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成本结构不同,改革初期少量企业税负可能有所上升,但随着企业经营模式变化,设备投入规模加大,以及增值税链条加长等因素调整,这种影响将会逐渐减弱,财税部门在制定试点方案时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降低少数企业税负压力。
对部分原营业税免征的项目,在试点后给予免征增值税;对部分行业在试点后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市政府制定的支持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试点纳税人试点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期限内,继续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企业声音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姚志刚
虽然天津港集团在营改增过程初期,可能会有成本上升。据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初期,预计全年将增长1.2亿元左右的成本。不过如果在“营改增”过程中,抵扣链条上用好用足税收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方向,将给我们下游企业带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