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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武进
要缩短劳资反复博弈的过程,企业里的工会要积极主动地站出来,代表劳动者与资方对话,更好地代表工人利益。工会要充分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为劳动者撑腰,为工会维权提供武器;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工商部门可以把企业建工会纳入年检,凡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暂缓登记或年检等。倒逼企业主能够坐下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让劳动者看到工会的“魅力”,让他们在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够第一选择工会。
当然,要让工会切实地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现行的工会主席体制还需完善。在一些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就是雇员,自然不敢谈加薪,那么不妨由地方总工会给当地企业“派”工会主席。这个工会主席可能是工会专门聘请的社会律师,也可能是善于谈判的社会学者,最关键的是,这个工会主席属于总工会管,工资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与其所在的企业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这种独立的资格能帮助工会主席在为职工谈判工资时更加理直气壮。
本期主持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