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在开展打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发现,合同格式条款主要存在10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对此,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同时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与推广力度。
10个方面的共性问题为:一是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二是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只修不退换”;三是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四是擅自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五是设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六是混淆定金、订金和预付款概念;七是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八是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九是卖方保留合同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十是合同约定事项标准不明确,内容表述有歧义。
自本市集中开展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10月底,全市共检查涉及合同格式条款的经营者4648家,审查合同15058件;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23件,已结案133件,涉及违法所得额3362.08万元、罚没款金额37.25万元。大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同格式条款得到及时纠正和清理。(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