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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李治国:我开车从四川省来重庆市办事。11月23日下午4:30,在巴南区鱼洞长江大桥北桥头附近,我的车撞上了前面一辆车,我负全责。随后,我赔偿了对方修车费等总共13000多元,以及伤者医院检查费等2000多元,伤者仍不罢休。幸得大渡口区交巡警支队现场组交警苏小七秉公执法,公正处理此事,让在外省举目无亲的我很感动。
大渡口区交巡警支队现场组交警苏小七:没什么,其实是很正常的一起交通责任事故。根据医院出具的责任报告单可以看出,李先生已承担了应承担的所有责任,所以,我肯定会依据事实处理该事件。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