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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昨日下午,顺德区财税局、国税局以及工商联在华桂园共同举行税务职能转移签约仪式,大良、容桂等8个镇街总商会分别与所在地的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签署委托合作协议,从明年起将正式承接6个税务公共服务职能事项。
此次签约转移的6项税务公共服务职能事项包括:协助推动财务、办税人员提升办税质量和办税水平,开展税收、规费政策及征管规定的宣传贯彻,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前期工作,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收集反馈工作,开展纳税人需求的收集反馈工作,协助开展税收课题调研活动等。协议中规定了转移的内容和步骤,明确了每个职能事项的委托要求,并细化了各方的权利义务。
协议规定,签约期限为三年,从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届时8个镇街总商会将通过设立办税员协会发挥商会组织沟通税企的桥梁纽带作用。顺德区财税局副局长李锦添表示,此次转移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纳税服务中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总商会办理。
而就在今年8月,由顺德区审改办召开的区属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公众咨询会上公布的改革工作方案审查表显示,13大部门拟向社会组织转移76项职能,财政局与另一部门转移职能事项为“零”。
记者注意到,此次转移的职能多为部门基础性工作,几乎不涉及审批权的项目,即多是“跑腿的活”。对此,李锦添回应称,由于涉及税务工作的法律要求和专业性,本次放权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待社会组织有能力、时机成熟后将考虑进一步放权。
“这是一个突破!”顺德陈村总商会秘书长尹育航表示,虽然这次转移的职能看上去比较‘虚’,没多大意义,但在征税过程中,税务部门愿意放下身段,将部门职能纳入到社会组织的监督过程中,此外,市民在与税务部门打交道过程中也多了一个发声的渠道和平等交流的机会,“这给了我信心,意味着顺德在真正推动改革和放权。”
据了解,由于勒流、乐从两个镇街目前尚未成立总商会以及其它原因,本次暂未签订转移委托协议,财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待条件成熟后将协商有关职能的转移工作。郜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