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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段思午)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今年以来,东莞市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前日,中央文明委发布对127个城市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东莞市位居全国前列,领跑全省。
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十
9月4日,国家统计局检查组来到东莞,进行为期三天的严格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两大部分。
其中,“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重点考核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学雷锋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涵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中华经典诵读、乡村学校少年宫和社区教育等九个方面内容。
据测评结果,在参与测评的全国127个城市中,东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位列全国地级市第6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位列全国地级市第9名,两项测评同时位列全省地级市第1名。
长效机制推进全民创建
一直以来,东莞重视城市文明的创建工作。今年4月,在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暨动员会议上,东莞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徐建华部署争创“三连冠”工作,提出要探索高质量、高水平创建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使东莞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确保2014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东莞探索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创建成果从中心城区向全市延伸,重点部位向一般地带辐射,窗口单位向所有行业扩展,形成全面创建、均衡创建、全民创建的效果。
东莞成立了7个共80人的督导小组,包括市容环境组、道路交通组、街道社区组和未成年人组等,每周深入重点公共场所、窗口行业等开展巡查督导,难点盲点整改率达90%以上;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爱国歌曲大家唱、“做文明有礼的东莞人”等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围绕“建设全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目标,着力解决社会治安、城市“六乱”、交通秩序和市民文明行为等问题,培养市民节约意识和生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