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谭磊)酒后开车原本就不对,然而这四个青年,不仅酒后驾车还接连寻衅滋事、撞伤他人,一错再错。
11月26日晚9时,永宁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接到辖区鹏达加气站报警称:有几个青年酒后到加气站加气时滋事打人。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依法将陈某等四人传唤至派出所。
民警经过调查和调取加气站监控视频证实:陈某四人酒后驾车到胜利乡鹏达加气站加气。因加气员上卫生间不在岗位,他们私自动用加气设备给自己的车辆加气。加气员发现时立即制止,却遭到陈某等的辱骂。加气站职工姚某、刘某来劝架,也被打伤。之后,陈某四人欲驾车逃跑时,又将拦阻的加气站职工沈某撞伤。
经讯问,陈某等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酒精测试发现,四人血液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陈某属于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