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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5日,甘肃省农村重特大疾病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启动仪式在甘肃省人民医院举行。19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将为患病农民提供及时结算报销的便捷服务。到2013年年底,我省将全面完成乡及乡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住院即时结报工作任务。
2011年,我省在全省全面推开9种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今年又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4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点保障范围。农村重大疾病新农合最高报销限额由2010年的13万元提高到23万元,新农合基金按照不超过最高限额70%进行补偿报销。同时,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被列入民政救助范围的7种重特大疾病患者还可获得民政救助再次补偿,民政每年度最高可补偿6万元。此外,我省还将4类32种农村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范围,最高补偿报销6万元(尿毒症肾透析)。
参合农民看病有了保障,为使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住院手续更简便、报销更方便,能得到更多实惠,我省决定在19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即时结报工作。
这19家医疗机构分别为: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兰州市第一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二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第三医院、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平川区精神治疗中心、省康复中心医院、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传染病医院及设有传染科病房的二、三级医院。
据介绍,开展即时结报工作后,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就可出院,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然后定期与省新农合结算中心结算。这将有利于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费用并减轻经济负担,同时有利于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