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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邓翔)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获悉,该区年初拟定的1亿元扶持、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基金,昨起开始接受申报。据悉,专项资金的首年启动资金为1亿元,今后将根据使用情况和政府财政收入增幅持续投入。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于今年年初设立,当时在深圳市各区中数量最大,其目的是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活动,提升福田文化的内涵和形式。福福田区文体局长胡星宏介绍,1亿元中有一部分将用于公共文化产品;一部分用来培养专业优秀人才,并对其进行补贴,甚至可以对一些业余的作家、诗人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供他们创作,为他们的诗集出版、小说出版做出贡献等。
此次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各合法注册的文化体育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申请社区型公益文体活动资助的单位,须是在福田注册的单位、社会组织且活动必须在福田举办;申请文艺精品创作资助及文艺精品、体育建设成果奖励的,应是在福田区注册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或居住于福田的个人。申请社区型公益文体活动资助的单位,须是在福田注册的单位、社会组织且活动必须在福田举办;申请文艺精品创作资助及文艺精品、体育建设成果奖励的,应是在福田区注册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或居住于福田的个人。
对于不是在福田注册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和在福田定居的个人,其作品必须是受福田区委、区政府(含相关单位)选送,代表福田区参赛的作品方可申报。
资助标准方面,福田区委、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主办单位的重大公益文体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总预算50%以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他部门主办的大型公共文体项目,可给予核减其他收入后预算经费50%以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社区群众公益文体活动,视活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区文艺精品体育建设成果奖励,根据《福田区宣传文体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资助标注,根据实际情况在需要时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专项资金资助,所有中标项目需进行绩效评估,评估项目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预期效益实现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