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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起,我国正式迈入老龄社会,成为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数过亿的国家。预计到2040年前后,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的峰值,占届时总人口的31%左右。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对我国现有的养老格局提出了严峻挑战。按国务院“十二五”期间建成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的目标,未来5年,将是我国养老机构床位翻番,规模上量的关键时期。
然而,记者近期在全国4个主要城市的调查显示,老人意外伤亡风险、老年护理员不足、养老机构服务缺乏统一规范等三大问题,桎梏了养老机构全行业发展,导致民营机构顾虑重重,公立机构活力不足。
“意外伤亡是最大风险”
服务对象的高风险性成为困扰养老机构发展的一道门槛。由于老年人的身体条件各异,同样是跌倒,有些老人只是皮外伤,而有些老人却可能死亡。而且养老机构中的老人意外伤亡后,很难得到社保和商业保险的保障。
据卫生部2011年统计,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而养老机构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正是意外伤害事件的高危群体。记者走访的多家养老机构普遍反映,老人在机构的风险主要是意外死亡后的责任认定、赔偿,以及意外伤害导致的后期护理无人承担。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交付的费用包括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等。这意味着一旦老人出现意外,死亡赔偿、伤害复健、护理费用就成了养老机构和家属的斗争焦点,给机构带来了极大压力。
上海市人大代表李传福告诉记者:“因为无法给老人买商业保险,所有问题都要养老机构自行承担。因为害怕老人发生危险,机构要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严格筛选,这客观上导致了最应入住的群体‘入院难’。”
商业保险公司也很无奈。“老年人固然有保险需求,但保险公司也要盈利。单个老人发生意外的几率高,缴费时间又短,我们实在不能忽视成本。”重庆市平安保险公司寿险经理段前碧告诉记者。
针对这种困境,业内人士建议建立综合保险机制,加强商业险老人集体效益,将长期护理险作为强制险种纳入医疗保障范畴。“在商业险方面,通过社会福利协会、医疗调解委员会等‘中介组织’,委托有公益性的保险机构,为老人提供保险服务,共同分担风险,保证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实现行业的自我协调、管理,与保险机构双赢。”上海、重庆等地民政部门认为。而保险公司也表示,以机构为单位集体为老人投保集体意外险,可以有效稀释风险,公司较易接受。2011年,上海、广东的部分试点养老机构已经通过集体投保的形式,给老人买了集体责任险,目前效果仍待检验。
在强制险方面,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认为,可在现有的老年人险种中稍作调整。“以国外经验看,可适时将老年人强制护理险种加入医保费用覆盖范围,在不增加医保费用的情况下,拿出1%作为强制支出提供保障,达到‘兜底’商业险的作用,确保风险高、护理需求高的老年人能得到充分保障。”
“有床无护”
直接与老人接触的养老护理员,是养老行业软实力的关键环节。然而,“由于服务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够,社会不认同、不尊重、收入低,全行业缺人已是目前公认的现状”,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社会保障与产业研究室主任麻凤利告诉记者。
“老人们天天问第三期公寓何时开工,可是我们不敢贸然上马,万一床位建好了没护工怎么办?”重庆市桂湖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他们招来10名护工,不到半年就走了一半。目前包括她在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只有50名,每人都身兼两份工,她本人就是既做管理又为老人送饭,但人手依然紧缺。
广州市颐和豪廷养老公寓院长郭兴迪也同样为“缺护工”烦恼:“按照规定,我们这样的养老院一半以上护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可事实是只要身体情况过关,我们都收,就这样还招不满人。养老机构为了争夺护工,甚至出现了护工‘间谍’互挖墙脚。过些日子,我们准备联合几家福利院去人口大省招工。”
据民政部2011年数据统计,全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约为3300万人,按照养护比例1比3,需要约1000万名护理人员。而目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才30万人,拿到养老护理资格证书的仅3万人。在人们的观念中,当护工又脏又臭,本地人不愿意做,所以护工多是来自广西、湖南、湖北等地的年龄偏大的家庭妇女,掌握技能速度慢,流动性很强。
“退休金一天不联网,护工们的心就一天定不下来。我们很早就给护工上了养老保险,但她们还是不放心,总觉得等自己需要人伺候的时候没人管。”郭兴迪介绍,年轻人基本没人愿做这个行业,护理专业的学生也更倾向于选择医院。
上海杨浦区福利院护工护理主管欧阳春晖今年25岁,却已在这里奉献了4年。他告诉记者,刚进入这个行业时,父母都不舍得他“受苦受累伺候人”。基于同样的考虑,他们全班同学中现在从事护理专职工作的不到一半。“一些家属把老人丢在养老院就不管了,一旦出事就全赖到我们头上,还扬言‘要让我们吃官司’。需要护理的老人多半不能自理,气味重,很多同学宁愿去普通家庭当保姆,收入高又轻松。”
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章淑萍认为,“缺护工”的根本原因在于付出与回报不匹配。“一些护工在养老机构学习一段时间,取得护理从业资格证书后,就马上跳槽去当月嫂或者保姆。现在有资格证的月嫂一个月能赚8000元,而由于养老机构本身的微利性质,即使有证书一个月也就3000至3500元。”
“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角度出发,应实行免费培训。这样才能提高员工素质,真正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护理行业研究员陈伟然认为,“短期内,靠直接大幅度提高收入的方式来解决养老护理员问题不现实,应该要从‘身份+政策’多角度入手。”
将养老护理员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并给予适当补贴将极大推动行业发展。目前,我国对公益岗位实行服务到期后“减免创业税收、优先安排就业”等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财政还将养老护理员作为特殊人才给予补贴。
欧阳春晖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厘清老人意外事故责任,不要让护理员“越做越怕”。同时,通过宣传肯定护理员的工作,扭转护工社会认可度不高的现状;为护工提供宣泄渠道和心理指导,及时排解不良情绪,防止虐老现象的发生。
部分民营机构建议,地方政府应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输送护理专业学生开启绿色通道,定期举办招聘专场,实现养老护理员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
10个养老院11个章程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对于机构服务和管理标准进行了大胆探索。但时至今日,我国尚无一套完整的养老服务标准。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老人签约入院时,养老机构拿出的均是自拟章程,内容多是对于收费的解释,对责任与义务的认定出入极大。十个养老机构有十个不同的版本,加上现行的各地方规定,十个养老机构有十一二个标准。
目前在我国的机构养老领域,只有养老设施建筑标准等为强制性标准,而具体的服务、管理却以推荐性标准为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硬性国标。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江文波认为,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公立养老院不应做“规模独大”,而应重在“标准输出”。“标准和规范,对公立机构来说是衡量工作质量目标化、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化的标尺;对民营养老机构来说,则是评星评优、获得扶持的依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副处长张晓峰这样认为。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民营养老机构已经意识到了规范的重要性。重庆市天长养老院负责人刘长荣对记者说:“我们在硬件上已经过关,但各方面的现金、示范补贴却从来没有落到我们身上。如果有细化的标准和规范,我们也好有一个努力的方向。”
业内人士认为,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养老机构已经由自行探索发展向集约规范发展转型,将推荐性服务标准上升为强制性国标的时机已经成熟。
“现在具体的做法已经比较成熟,就差提上国标了”,已有12年养老产业从业经验的太阳城银龄公寓董事长朱凤泊告诉记者,随着市场对养老机构的自然选择,老人对养老机构在软硬件上的核心需求已经非常明确,他们公司就已自发编制了逾25万字的详细服务规则,并获得北京市标准委员会的认可。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田维建议,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等,对各地区民政局已有的养老服务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操作实际的文件进行修改,把符合当地养老服务实际且运行成熟的文件以标准形式固定下来。力争尽快形成一整套协调配套、自我完善的机构养老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