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望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年底将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内部清算,根据贷款操作规程的要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12年12月24日至31日暂停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和发放业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请各受委托银行于2012年12月19日前将中心已审批未发放的贷款资料报至中心发放,以免形成积压。2013年1月1日重新恢复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