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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获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一代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届时您将不能使用一代证办理登机、乘坐火车以及到银行等窗口部门办理业务。公安部门提醒,为方便您的生活,仍在使用一代证未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居民身份证法实施以来,公安部集中开展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二代证)的工作。到2012年年底,本市领取二代证已达800余万人。
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中,明确规定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其中,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领取一代证的居民,在其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这样就形成了一代证、二代证并用的局面。但是,受当年技术条件所限,一代证防伪性能较差,容易被伪造,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对此,社会各界不断呼吁停止使用一代证,在社会全面使用二代证。
根据公安部的要求,为确保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2013年1月1日前都能领到二代证,市公安局在今年2月部署了为持一代证居民换发二代证的工作。通过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全市尚未申领二代证人员底数,由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一代证将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和办理二代证的具体规定、流程、收费标准、便民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居民主动换领二代证。同时,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建立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的“绿色通道”,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要优先受理,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
截至今年8月底,基本完成本市群众换领二代证的工作,共制作发放持一代证居民换领二代证近20万张,目前,仍有极少数因长期居住国(境)外以及其他原因尚未换领二代证群众。公安机关提醒为保证您的合法利益,方便您的生活,请及时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记者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