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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丁国锋通讯员葛东升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自2011年1月组建检务督察队以来,共组织督察32次,指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瑕疵、问题180余处,对违规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6种方式问责。
据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剑浩介绍,该院还积极拓展外部督察渠道,聘任并邀请检风检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代表委员座谈,帮助查找队伍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家庭、社区助廉活动,制订干警与居住地社区服务监督公约;聘请社区干部、退休老党员担任兼职监督员,形成了单位、部门、家庭、社区“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