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伟通讯员唐长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云珍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期间,重庆万盛籍女子张云珍通过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了有自己照片的护照(旅游签证)和居民身份证,先后11次从广东省深圳机场、珠海市拱北口岸出境至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到当地华裔开的餐馆“打黑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云珍违反国境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