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12月7日电记者7日从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安徽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宗元开除党籍处分。王宗元因受贿被起诉。
经查,王宗元在担任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土地拍卖、征地拆迁、项目规划、减免税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8月开庭审理了王宗元受贿一案。据指控,王宗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0万余元、1.5万美元、2000欧元,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