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四部门7日公布了山东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实施细则,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住所、保险缴纳等条件则由各市制定。